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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學年度教師研究室申請﹝異動﹞
一、 依本校100年7月 27 日召開之教評會,100學年度第1學期新聘專任教師計有:理工學院2名、人文學院2名、共4名。
二、 本學年度共13名教師提出離職、退休之申請,教師研究室於7月底前歸還,預計雲起樓及德香樓將可空出6間研究室供人文及社科院教師使用。理工學院新聘之教師將由各院安排於各所屬大樓之研究室。
三、 依本校教師研究室教師研究室分配暨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,遇有研究室空出,應由總務處公告校內專任教師周知,有意願更換研究室者可於期限內提出異動申請,並進行積點排序,已更動者三年內不得再提出更換申請。
四、 暫分配使用佛教學院及理工學院研究室6名之教師無須提出申請,本處將主動辦理積點核算,依積分之高低排序進行研究室分配。
五、教師欲更換研究室者,須先將現有研究室釋出,與目前研究室一併供所有申請更換研究室之教師選擇,依積分之高低排序,高分者可優先選擇研究室。
【亦即提出申請更換研究室者,若積分較低,可能無法繼續使用原研究室。】
六、雲起樓及德香樓100學年度第1學期空出之研究室空間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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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起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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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香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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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4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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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4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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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4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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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303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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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304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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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402-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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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教師研究室申請表如附件,請於100年8月18日前將申請表擲交總務處保管組,8月22日公佈排序結果,請申請教師於8月24日下午2點至雲起樓109室進行研究室公開分配事宜,無法親至者可指定委託人辦理。
八、提出申請更換者,研究室所有搬遷相關事宜需由申請者自行負責,並於公告後一週內搬遷完畢,以維護新進駐教師研究室使用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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